10月27日,在海门区北海路大生创业园门口站点,工作人员将崭新的共享电助力车推到固定借还桩上。本月30日,首批500辆共享电助力车将正式投用。
由区城管局牵头的海门区共享电助动自行车(简称共享电助力车)项目,是该区“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共享电助力车具有点位布局更为合理、覆盖范围更广,使用舒适度更高、骑行群体更广,车辆更为安全、共享出行更为环保等优点。投放范围为海门城区(东至鸥江路、西至浒通河、南至长江边、北至沪陕高速的区域范围)。
海门区城管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立项,于今年9月完成招标、合同签订、点位分布等前期筹备工作。主城区共享电助力车投放区域主要考虑商圈、学校、政府机关、医院、车站、人流量大的社区、商业区、工业园区、市场、公园等,便于市民在城区5~10公里范围内自由便捷出行。对现有使用量大、具备地面扩容空间的公共自行车站点和公交站台,在相邻或相近位置扩容建设共享电助力车站点。
据悉,海门将投放新型有桩电助力车3000辆,一期规划停车点不少于300个。本月30日,首批500辆投放市场,进入初期运营阶段。使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车服务;使用收费为每20分钟不高于两元;站点采用太阳能供电或环保电池供电;共享电助力车为自行车样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轮胎免充气、免维护,永无瘪胎之忧;每车均配备无绳电子锁安全头盔;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禁止未满16周岁的儿童使用;24小时自助借还车;24小时后台监控;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还具有“实时定位”“智能语音播报”“蓝牙借还车”等功能,将给市民带来舒适、便捷的使用体验。
海门新投放的助力车与目前的公共自行车一样,均为有桩借还形式,需要定点归还。“有桩定点”借还,能够有效解决共享电助力车过度投放、乱停乱放等问题,有效降低对市容秩序带来的影响。
作者:文 | 通讯员 陈亚东 倪凌玲 记者 陈静 图 | 通讯员提供编辑:黄梦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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