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在16周岁到70周岁,身体健康,能熟练骑行自行车。
2、本地居民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办卡点办理借车卡,办理借车卡时需缴纳30元消费充值费。
3、外地居民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港澳台胞证、护照等任一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指定办卡点办理借车卡,办理借车卡时需缴纳30元消费充值费。
4、市民办卡时要填写办卡申请表,并签订合约,以防法律纠纷。
5、同一个身份证号不可以重复办卡,如重复办卡造成的退卡需收取十元工本费。
1、如需退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卡点办理退卡手续;
2、核实相关信息后,退还信用保证金及消费充值余额;
3、如有借车卡人为损坏不能使用的,扣10元/张工本费。
1、借车卡每天使用不限次数,每次借用在2小时内免费;
2、每次借用超过2小时,按1元/小时收取使用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从借车卡中直接扣除。
1、换卡
① 非人为原因造成借车卡不能使用的,在其无借车行为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卡点免费更换。有借车行为,先还车,再免费更换;
② 因持卡人弯折、打孔等人为原因损坏的,先办理换卡手续,再支付10元的卡费。
2、遗失
① 遗失后立即致电4000-866-588,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我们立即对卡进行口头预挂失;
② 预挂失后,请在2天之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卡点正式挂失;
③ 挂失期间找回,可拨打4000-866-588,取消挂失。
3、补卡
① 原借车人办理挂失手续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卡点填写补卡登记表并缴纳10元补卡费用;
② 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账到新卡账户上。
1、自行车遗失后,请到管理中心照价赔偿;
2、因使用不当,自行车车价和车轮发生断裂或扭曲变形,按实际损失赔偿。
借车:
1、将借车卡平放在公共自行车锁止器刷卡区上刷卡;
2、听到语音提示“请取车”后,在20秒内将车拉出,即借车成功。
还车:
1、先将公共自行车推入锁止器;
2、将借车卡平放在刷卡区内5秒左右;
3、听到语音提示“还车成功,请取卡”后,将卡收回,即还车成功。
1、刷卡太快或刷卡时卡未放好,请将卡放置在感应区域,待语音提示“请取车”后,取车;
2、车桩上车未停好,将自行车扶正后,往前轻推,刷卡取车;
3、该卡已借出公共自行车,但未还车,请还好车后,再借车;
4、借车时听到语音提示“通讯故障暂停使用”,请等待3-5分钟后,换桩借车;
5、一人持有多张卡借车时,切勿使用已借过车的借车卡借车;
6、借车刷卡时,未有语音提示或指示灯未亮,可换桩刷卡。若还未成功借车,请携带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换卡;
7、卡内余额不足,请充值后再借车。
1、为保证安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骑用公共自行车:
①患有心脑血管、精神类以及其它影响自行车骑行的疾病;
②智障者、饮酒者;
③孕妇。
2、借车前应熟悉公共自行车各部件的使用功能,检查所借车辆的安全性能,如发现有影响安全骑行的隐患,请重新选择车辆借用并拨打服务热线,告知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编号。
3、树立“随借随用,用后速还”的借车理念,及时归还借用的公共自行车。如长时间占用(发生2次借用48小时以上未归还)公共自行车,该借车者信息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取消借车资格。
4、公共自行车骑行范围为盐城市大市区范围。骑行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指挥,不得将车骑入机动车道,不得乱停乱入、占用盲道。
5、骑行中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并拨打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通知工作人员。
6、如骑行中车辆发生故障,请就近更换车辆,也可拨打公共自行车热线4000866-588寻求帮助。
1、一张借车卡,只能借一辆公共自行车。
2、借车卡限由持卡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擅借他人使用,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持卡人负责。
3、借、还车需刷卡。还车未刷卡可能会造成借车卡暂停使用,第二次无法正常借车。
4、还车时要将车稍微提起扶正后推入车桩,再刷卡待语音提示后,将卡收回。
5、借车成功后20秒内推出,否则20秒后车会自动锁住,同时车自动进入还车未刷卡状态,将造成第二次无法借车。
6、借车前轻仔细检查车辆有无损坏,如有损坏请勿借用,否则造成的交通事故自行承担。
7、骑车过程中请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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